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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周晏珵、刘轶琳、曹子琛2月20日报道: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政府最近批准通过、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简称《办法》)主要内容。
同样基于医患纠纷涉及医学、法律等专业判断的原因,对人民调解员也应该有更高的要求。为此,《办法》明确了对人民调解员专业性、公正性的要求,一是对医调委遴选人民调解员,明确应当具有医学、卫生管理或者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二是明确在调解具体纠纷个案时必须遵循的回避原则,比如具有在医患纠纷所涉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比如与医患纠纷所涉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医调委应当在选定调解员时遵循回避原则,同时医患双方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