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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不良电视直销节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手段不断“翻新”:借着所谓销售“知名产品”的广告,并承诺可以货到付款,在套出消费者个人信息后,实际销售的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产品。而一些老年消费者没有在快递人员送货时开包验货,签收交款后最终吃了亏。近日,本报接待的消费者投诉案例,提示人们要警惕此种骗术。
日前,70岁的袁大妈看到某地电视台卫视节目直销保健品。其中一款宣称由某国内知名中药厂出品的有辅助治疗糖尿病作用的泡脚粉吸引了老人。她拨打电视里显示的销售电话后,有个“医学主任”反复告诉她:三个月疗程对其健康大有好处,而且强调货到付款。老人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快递人员几天后送来产品时,老人以为是自己订的保健品,就签单付款1200元。而当快递人员离开后,她拆包惊讶地发现箱内竟然是一种不知名的生发液。她再拨打原来的销售电话就打不通了。由于没有其他维权凭证,无奈之下,老人向本报热线求助。
记者联系该药厂后得知,该厂从来没有生产过此类保健品,也没有通过电视直销进行销售。当记者在网上搜索袁大妈提供的“400”打头的保健品销售热线,搜索结果是有8个标记显示其为“诈骗电话”,同时提示人们谨防受骗。
记者走访快递市场发现,像袁大妈这样在接快递时不验货的老龄消费者大有人在。而且很多快递员在交快递时也以赶时间为由,送到货后急匆匆地催签字,即便消费者提出先验货,对方也表示没时间,如果货物有问题打电话找商家。一些快递员解释称:每天要送数百个快件,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让消费者开箱验货。而有些不良商家就是利用这种被消费者忽视的环节实施诈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龄消费者吃“哑巴亏”。对此,本市消费者保护维权人士建议消费者对“非现场购物”保持一定的警觉,最好到正规的销售网点买保健品。而且对货到付款的快递,一定要先检验再付款。
此外,由于电视直销基本上是异地购物,使消费者维权成本增高,难度加大。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由于监管不力和法律漏洞,电视直销在宣传上普遍存在虚假和夸大其词的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制订专门的电视直销法规或对现有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修正,规范电视直销需提供真实产品信息,建立合理、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监管,加大对不法电视直销商的处罚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问题企业。 (记者刘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