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4月21日晚,在洛阳市丽春西路中泰世纪花城的一处空地上,电影进社区遇到了广场舞大妈,双方唱起了对台戏,一场“飙音之战”从此开始,最终以大妈拔掉放映机插销、放映员报警而告终。广场舞大妈的各种“事迹”一再见诸报道,若我们结合当前中国社会大背景去分析,会发现某些一直被我们所忽视的某些问题。 |
||
广场舞大妈的争议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各种让人无语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就在2014年3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温州600住户合买26万元高音炮,只为“击退”广场舞大妈;2013年年底,先后有武汉广场舞大妈被泼粪、北京市民鸣枪放藏獒吓跑跳广场舞大妈的报道出现。广场舞大妈,似乎被贴上了“扰民”“屡教不改”的标签,逼得上班族们出现各种“暴走”行为。但我们若从广场舞大妈的产生的根源去分析,事情或许又是另一个样子。 广场舞大妈这一群体的出现,跟很多因素有关,其中城镇化浪潮与社会老龄化趋势是最主要的。中国城镇化与社会老龄化趋势产生的具体现实是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这就造成最常见的两种情况:一种是老人从农村来城里帮忙子女带孙,另一种则是产生子女在外地工作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而恰恰正是这两类老人,成为组成广场舞大妈群体的主力。内心的寂寞,让这些老人通过广场舞的方式扎堆交际。广场舞大妈本质上也属“弱势群体”,并非个体的素质问题,单纯地“妖魔化”广场舞大妈,更只会让我们忽视了对其本应有的关怀。 广场舞大妈现象是我们在应对老龄化社会方面仍显准备不足的其中一种表现。现在我们面对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应对手段基本是以物质保障为主,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改革,务求尽量让老人在生活上得到保障。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老年人的物质保障当然是必要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奠定物质基础后,属于“上层建筑”的精神层面保障,是否也应该得到重视?我们是否足够耐心地聆听他们的诉求?社会是否能够提供更多样的为老年人量身定做的文娱活动?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得不到满足,即使没有广场舞大妈,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也会催生出其他形式的“大妈”,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