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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本报记者采访市公安局刑侦局三支队负责人了解到,4月份电信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量是1月至3月的总和,且被骗金额巨大。经警方分析案情,归纳出电信诈骗团伙使用的新手法:诈骗团伙采用了所谓的警方“110防电信诈骗录音”提示功能,以蒙蔽群众;电信诈骗团伙由拨打居民家庭的固定电话,转为拨打手机,以扩大被骗群体,进而施骗。
4月10日上午,家住本市的张先生接到一陌生手机电话,对方自称是市邮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并谎称邮政部门有张先生未签收的两个邮政快件,显示他涉嫌偷税1.58万元。张先生辩解时,对方客气地把电话转到“北京市公安局”,让张先生详听警方查案情况。接通后,张先生听到所谓警方“110防电信诈骗录音”提示。紧接着,一所谓的北京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告诉张先生有人盗用了他的身份信息,他被卷进一起偷税案,并让张先生报上身份证号。之后,这名“民警”把电话转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方称他已被检察机关上网通缉,并给了张先生一个网址,让他上网查询验证。张先生上网后,发现他被通缉,遂信以为真。此时,对方让张先生把所有的钱汇到安全账户,以保全他的财产。张先生按对方操控,分20笔向对方汇款89万元。4月11日,张先生与对方联系时,发现对方关闭手机,感觉上当受骗,遂报警。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侦局三支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目前,警方正在侦查张先生被骗案。
警方提醒
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告知嫌疑人涉嫌犯罪,更不会要求进行所谓的账户清查及安全账户转账,电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电话网络不同,不能够随意转接。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嫌疑人往往以“领取邮件”“电话欠费”“有线欠费”为切入点,通过座机转接至“公安机关”,以事主涉嫌犯罪为由,要求事主把钱转至安全账户或清查账户,其显示的电话号码系通过网络改号软件伪装成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以骗取受害人信任。
有效防范电信诈骗须做到“三不一要”
不轻信:不轻信不明电话、短信及网上随意发布的消息,不主动与对方联系,拨打所谓的客服、咨询电话。
不透露:不贪小利或言语诱惑,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
不转账:不向陌生人或不明账户汇款转账,网上支付时不要随便点击对方发送的链接,以保证自己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
要及时报案:当您感觉可能已上当受骗时,应当迅速终止交易、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本报记者吕献峰通讯员李学军刘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