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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原本就不宽敞的小区楼道内,被不少居民改造成为放置物品的“私人空间”,其他上下楼的居民有苦说不出,每天回家迈不开腿儿。近日,记者走访本市多处小区发现相同问题。
市民反映
日前,市民李先生向记者说着自己的烦心事。“我们家住在昆明路上的一处老小区,每天上下班都会看到楼道内堆着很多的杂物,堵着通道不说还影响环境。我发现,还有很多小区楼道里也都是这样,可是我想说,楼道是大伙的公共用地,你放东西经过大伙同意了吗?”
记者体验
日前,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从小区二楼至五楼的楼梯口都堆放着一些杂物。落满灰尘的旧家具,还有大量已经泛黄、布满尘土的报纸、书刊,几乎占据了整个楼道,只能容一人通行。顺着楼梯往上走,记者发现每层楼梯拐角处都堆有杂物,楼层之间有废旧木板、门窗、废旧自行车、破婴儿车、旧花盆、废玻璃等杂物堆积。“都是易燃品,一个没熄灭的烟头都可能引起火灾。”一名居民对记者抱怨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本市多个小区楼道,均发现楼梯间有杂物占道的现象。采访中,有些私自占用楼道的居民告诉记者,有些杂物是从外面垃圾堆捡回来的,准备过段时间“废物利用”。当记者告诉他不能占用楼道,会造成安全隐患时,一名居民的表态很具代表性,“其他人放我们就可以放,要管就一起管,要是光找我们家,我肯定不扔。”
相关责任
对此情况,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张建军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依照法规,每位业主对公共楼梯间有共用的权利。“小区楼道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属于共用场所,在未征得大家一致‘可用’意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私用,同时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了他人生活上不便或健康上影响的,其行为就已构成了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