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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子酒后驾车撞上巡逻警车,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某,女,29岁,无业。2013年12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红色荣威牌轿车经过快速路时,撞在公安河东分局一辆巡逻警车尾部,将该车撞至绿化带中,车内两名民警撞伤。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5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状态。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被当场抓获。鉴于被告人刘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切忌酒后开车,这既是对他人的负责,更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