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市民张女士在海河中心广场公园看到,一位市民用一只隼来抓小鸟,地上的袋子里有不少捕来的鸟。“感觉挺残忍!”张女士说。这位市民将隼放飞后,它瞄准目标,看到小鸟就一下子将其叼在嘴里,周围的人都觉得很新奇。据了解,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捕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