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有媒体认为3153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保,“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事情真的是这样简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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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媒体对于《条例》中所涉及的事业单位合同制的规定表示乐观,认为“铁饭碗”即将被打破。其实从自2002年至今,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由此可见《条例》的颁布背后,实为“改革先行、立法后续”,但是直至今日,事业单位“铁饭碗”也未见打破。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是改革必须走的方向,但这里又涉及到实际操作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对照一下曾经被舆论关注的公务员聘任制。据媒体报道,在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公务员占比近10%。然而在首聘3年期满后,竟无一人解聘。据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公布的数据,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5年来仅辞退了4000多人,相较于近700万公务员这一庞大基数,淘汰率确乎不高,考核标准抽象化,考核评价封闭化等现状未能改变,所谓的退出关口成为“锈锁”。在公务员聘任制中所存在的问题仍然未有解决的良方,而这类的问题同样也出现在事业单位的合同制改革中,这也是为什么经过长达12年的实践,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仍把“铁饭碗”挂在嘴上的原因。 另一方面,媒体有关“3153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保”的说法也有待商榷。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3153万名事业编制人员7月起参加社保”的说法并不准确,尽管事业单位确实已有不少职工参加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险种,但未参保人员预计将与机关公务员一道,在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时一并参保,有关部门将制订相应的改革方案。而我们都知道,养老金并轨制仍然在路上。综上可见,我们的改革把握住了大方向,但仍需在具体细节上作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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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由此可见,中国的事业单位所存在的问题,是由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结果,若认为一个合同制的规定就能打破“铁饭碗”,未免过于乐观。 要打破事业单位“铁饭碗”,需要多种手段的配合。除了养老金并轨制度的确立以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是其中一种途径。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是政府,客体是社会组织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同样也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客体。政府若能在购买公共服务时加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的比例,有助于减少对事业单位的依赖并提高服务质量,这样或会倒逼事业单位推出对工作人员更为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其结果必然是在竞争中优胜劣汰,有助打破铁饭碗。目前石家庄市已经开始这样的试水:石家庄政府从2014年起,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要在石市各公共服务领域开展试点,将向社会力量购买19项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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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其实,在原有的制度设计中,事业单位也并非“铁饭碗”,而是有着相应的退出机制。早在1995年原国家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了“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和解聘”。只是,规定并未得到有力执行。
【详细>>】 摘要:要彻底解决不应该存在的事业单位铁饭碗问题,还应该在选聘和用人上下功夫,创造“能上能下”的外部环境,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事业单位用人氛围。另外,还应该从根本上缩减事业单位和事业编,一些社会管理事务完全可以以市场供应解决,从而缩减编制和人员。
【详细>>】 摘要: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打破终身制、全面打破“铁饭碗”,这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然而,如何让聘用制和“合同关系”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悬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头顶发挥作用,必须抓住加强和改进考核这个“牛鼻子”。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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