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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女会计在制作工资、奖金及补贴发放表时,用重复套用他人姓名的方法,侵吞公款805万余元。近日,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结合其他罪行,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这名女会计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张某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会计,法院查明,2009年10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张某利用其担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的职务便利,在制作工资、奖金、补贴发放表时,重复套用他人姓名、虚增金额。在获取总额审批后,网银发放时,另制表交给银行,将虚增数额打入其个人或其丈夫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该笔数额总计805万余元。2009年6月至2013年4月,张某利用其从事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薪酬发放的职务便利,少扣其个人及其父母个人所得税,并由单位支出该笔费用。另虚增其个人及其父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从而增加其个人及其父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虚增金额分别汇缴到张某及其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该金额总计17.5万余元。2013年5月11日,张某向公司领导交代其全部犯罪事实,同年5月31日向检察机关主动投案。本案宣判前,张某已退赔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并获谅解。
庭审中,张某的律师表示,张某系自首,已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