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在火车站等车时,一旅客的母亲不慎摔倒,因怀疑旁边一男子嘲笑母亲,该旅客与其发生争执,厮打中,该旅客面部被打致骨折。今天上午,本市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伤人男子因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月31日23时40分,河北省男青年吕某在沧州火车站二站台地道口附近,与旅客吴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其间,吕某用右拳击打吴某脸部数拳,致使吴某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及左侧鼻骨骨折内向错位。事发后,经鉴定,吴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同年12月26日,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天9:00,庭审开始。检察机关提出,被告人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当庭出示的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显示,被害人吴某的母亲在站台跌倒后,吕某站在旁边嘲笑,吴某当时很气愤,当时出拳打了吕某,双方随即厮打起来。对此,被告人吕某当庭提出异议。他辩称,当时并未嘲笑吴某的母亲,而是上前去扶她,吴某当时喝了酒,无故打他,所以他才还手。上午10:15,法院当庭宣判,考虑到吕某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