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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如今,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手续的情形越来越多,但复印件存在被别人冒用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可能。公安红桥分局民警李仁辉提示,身份证复印件上应书写用途、姓名、日期等备注信息,以避免相应风险。
书写的备注信息应包含五个要素:一是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哪个单位,如办理保险或入职手续,可写上“此复印件仅提供给某某保险公司”或“仅提供给某某单位”;二是写明用途,如“仅供办理工资卡”;三是声明“他用无效”;四是签上自己的名字;五是写上书写备注信息的日期。
备注信息最好用蓝色笔书写,并且部分文字和笔画要写在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区域内,但别覆盖文字和个人照片。为了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附加其它文字,每书写一行备注信息,后面都画上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