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子携带枪型物、炮子、钢珠等物去打野狗,因为非法持有枪支,在归途中被民警查获。
犯罪嫌疑人李某自幼喜欢打猎。今年4月的一天,李某驾驶自家汽车,携带藏匿在自家的枪型物及钢珠等去打野狗,经过一天的等待,李某打到了两只野狗,却在回来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据李某交代,此枪支是他从别人处获得,他闲暇时利用此枪支进行打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该枪型物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近日,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