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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从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综合治理指挥部获悉,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本市正式启动中心城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综合整治,对桥下违章建筑、乱堆乱放等空间占压情况进行清理。到明年5月,完成对全市61座被违章占用的桥下空间的清理。
目前,本市中心城区共有桥梁274座。摸底统计显示,其中61座桥梁下空间具备使用条件,但占压情况严重,共计248处,占压面积超过56万平方米。其中停车场175处,包括市场、仓库、驾校等占压38处。据综合治理指挥部主任郝学华介绍,这次综合治理将分4个阶段逐步展开,一直持续到明年5月。从本月15日至今年底,各区县将集中力量,依法清除城市桥梁桥下各类违章建筑和占压现象,以后桥梁桥下空间只能用于配件道路、环卫、绿化、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明年5月,被占压较为严重的61座桥梁将清理完毕,并根据桥梁的各自特色,形成“一桥一景”的空间格局。
市园林规划设计院设计师张云鹏介绍:“一桥一景将在现有桥梁基础上提升,结合本市生态大绿规划,对植物进行补充,增加高大乔木或花灌木来营造环境,体现色彩美、线条美。桥下垂直投影空间通过2米到5米宽的高中低植物绿化带进行围合,有条件的结合桥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满足周边市民的使用要求。”
14座示范桥下建停车场
在本市中心城区桥梁桥下空间正式开展综合治理行动中,有关部门将率先对首批14座示范桥进行整治,规范桥下空间,启建停车场,缓解周边居民停车难。
立交桥、跨河桥下脏、乱、差,是现代都市常见的“牛皮癣”。为了彻底根治这一顽症,本市近期对中心城区桥梁桥下空间开展综合治理,率先整治首批14座示范桥,分别为青云桥、中石油桥、昆仑桥、东兴桥、宾悦桥、祁连桥、雪莲桥、北仓桥、北新桥、北营门桥、西站西大桥、海津大桥、民权门桥、志成桥。相关区县将实施“一桥一策”方案,因地制宜结合桥下空间建设规模不等的停车场。据介绍,这14座示范桥桥下停车场将于明年5月整体完工。
立交桥下禁止七种行为
桥下摆摊、洗车……这些违法占压桥下空间的行为将被取缔。记者从本市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本市正式对中心城区桥梁桥下空间进行全面整治,今后,桥下只能配建市政公用设施,摆卖、洗车、餐饮、修理等七种行为将被禁止。
本市近日实施的《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是指城市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只能用于配建道路、环卫、绿化、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本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实行“一桥一档”管理,做到使用功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从现在起,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范围内禁止七种行为:生产、加工或者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有害物品,或者明火作业;违法使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从事摆卖、餐饮、娱乐、机动车清洗和修理等经营活动;侵占、损坏城市桥梁设施及附属设施;影响治安、市容和环境卫生;擅自转让、转租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权;擅自改变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用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乱占桥下空间将被依法处罚
今后,随意占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行为将挨罚。市政府近日印发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明确了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实行属地治理,违反规定行为的由各区县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处罚。
根据该管理办法,从明年5月1日以后,本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将纳入各区县政府长效管理,对违法使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桥下从事摆卖、餐饮、机动车清洗和修理等经营活动,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严禁违法占用城市道路,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