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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5日)从天津市民政局了解到,为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就业,本市在继续为退役士兵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的同时,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金标准,补助金由现行的40000元调整为45000元。此外,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还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从今年起,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金调整为45000元,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递增6%。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记者韩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