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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实施以来,2月16日,本市颁发的首笔环境违法举报奖金,为电话举报某企业涉嫌违法排污的举报人兑现奖励。
1月9日,市民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静海县大邱庄镇官坑村两家公司违法排污问题。接到举报后,市环保局按程序及时责成静海县环保局开展调查。经查,被举报的两家公司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2月12日,静海县环保局分别针对两家涉事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2万元整。在确定举报情况属实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了有奖举报的审核发放程序,向举报人发放奖金200元。
为激发公众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本市于2015年1月7日印发了《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规定:对举报人通过12369、来信来访及相关网络等途径举报的10类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视不同情况发放2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