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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会客厅》。天津自贸区已经挂牌成立,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实现法治环境规范是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专业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在自贸区法治建设过程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在今天的《新闻会客厅》节目中,我们邀请到天津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李树盈,就仲裁如何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发挥作用进行深入探讨。欢迎李主任。
李树盈:各位北方网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先给网友们介绍一下什么是仲裁,能否给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仲裁在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李树盈: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之一。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具有当事人协议管辖、专家办案、简便灵活、一裁终局等特点。自贸区的市场主体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可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是我国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重要特征,市场主体既希望进行投资贸易时有一个方便的环境,也希望当发生纠纷后能够通过专业的方式快速解决。比如,自贸区内的两个市场主体产生了合同纠纷,双方分别为中国和外国企业,争议标的涉及的专业性较强,还涉及到商业规则和国际惯例,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具有比较价值。因此,仲裁在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可以充分运用自身的特点为市场主体以专业、快捷的方式解决纠纷,发挥定纷止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