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市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2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115元,此标准已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市已经建立孤儿保障制度、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等,保障孩子们的基本生活。今后本市还将进一步推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陆续出台困境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惠普型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