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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2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本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结束,对涉农区县和项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导整改涉农资金使用中检出的问题,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据介绍,5月份以来,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蓟县、宝坻、武清、宁河等10个区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2013至2014年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等34类涉农资金项目,涉及资金规模108.27亿元。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初步摸清了涉农资金规模底数,掌握了资金安排情况,厘清了投资项目进展质效情况。
期间,市检查组还查出了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资金,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涉农项目财务违规,补助资金未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涉农资金列支办公开支,农户缴费保险单据、发票不齐,中标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市政府要求,市有关部门和涉农区县要查找制度漏洞和机制弊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建立覆盖全面、监督到位、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架设涉农资金“带电高压线”。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决策程序,努力提高涉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注重听取科研机构、中介组织以及专业部门对大中型项目的意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充分发挥基层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一事一议”民生工程干净优质。
同时,切实把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改进投资管理的关键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项目监管平台,做好投资项目信息跟踪。制定涉农资金公开公示管理办法,做到资金分配、项目决策、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公开公示。
另外,结合开展专项整治,在全面掌握涉农领域资金分布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涉农资金部门间整合协调机制,强化对各类涉农建设性资金的统筹安排,注重发挥规划统领作用,切实提高涉农资金安全使用效益。(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曲明 张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