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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他14年来累计献血56次,总量达11200毫升。这些血量,足以装满17个矿泉水瓶,相当于一个正常成年人血液总量的2倍。这些血量,按抢救一个病人用血800毫升计算,至少能够挽救10多名危重患者的生命。他就是区人民法院法官孙伟。
孙伟成为一名无偿献血者非常偶然。1999年,刚踏进大学校门的孙伟就赶上了学校组织的一次无偿献血。听了医生的宣传讲解,孙伟兴冲冲地报了名,可采血时却被告知未满18周岁不能献血。孙伟说,那是自己第一次听说无偿献血这回事,因为没献成,心里觉得特遗憾。2001年,已过18岁的孙伟在一次去超市的路上,无意中看到一辆采血车,他想都没想就上去献了200毫升血液。孙伟回忆说,当时全部过程不过半个小时,但直至回到学校,心情依然很激动。那次献血后,孙伟有了第一本红彤彤的献血证,这让他感到非常骄傲。孙伟告诉记者,第一次献血后,他深切意识到,自己的些许付出也许就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让那个家庭得到莫大的幸福,于是更坚定了定期献血的决心。自此以后,每隔半年左右,孙伟就会献一次血,有时200毫升,有时400毫升,身体不错时还去献成分血。
无偿献血的这十几年,孙伟身边不少朋友表示过不理解,觉得长期献血会对身体造成危害。“面对大家的疑问,我用自己的经历说话,向他们证明,献血是件既对自身无害,又为别人造福的好事。”孙伟说。生活中,孙伟也确实因为家人的不理解遭遇了一次“危机”。
曾经有一年,恰逢国际献血日,孙伟打算在这一天献一次血以作纪念。之前几年,孙伟一直想在这一天献血,无奈总是因为距前一次献血未过半年,不符合献血条件而作罢,这一次刚好符合了条件。孙伟兴冲冲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当时的未婚妻,哪知,却遭到未婚妻的强烈反对。因为当时两人婚期将近,正为装修婚房忙得不可开交,未婚妻担心过于忙碌的孙伟此时献血对身体不利,同时还希望孙伟婚后不再献血。孙伟对未婚妻的这一要求非常不满,两人为此争吵起来,还打起了“冷战”。孙伟冷静了一段时间后,主动找到未婚妻,先从科学的角度跟她说明定期献血对身体无害,又动情地讲起自己多年来通过献血帮助别人的那份感动与自豪。一番长谈之后,未婚妻终于打消顾虑,并答应会一直支持孙伟无偿献血。
孙伟告诉记者:“献血与工作并不冲突,我每年平均都有一到两次献血,大部分时间利用节假日期间前往血液中心主动献血,献血后休息一天,工作日正常上班,从不耽误工作。”说起办案过程中有一次关于献血的经历孙伟印象深刻。那是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由于涉及家庭内部矛盾,案件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其中被告理亏但又认死理,开庭过程孙伟多次对被告予以适法和调解,原告就认为孙伟偏向一方当事人,在法庭里大吵大闹,一名同事经过听到了,进来劝说,就和原告说起孙伟献血的事情,结果原告当时就没了脾气,很惭愧的对我说,“能献那么多次血的人应该不会徇私枉法,不应该怀疑孙法官”。2009年被评为河东区献血先进个人,2011年获得天津市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2013年被授予河东区“雷锋传人”称号和第二届“河东区五好楷模”称号。
如今,孙伟不仅自己坚持义务献血,还带动身边人一起加入到这支爱心队伍中。受他的感染,不少家人、朋友、同事、同学都参与了义务献血。今年6月,孙伟又加入了无偿献血志愿者行列,站上街头向市民义务宣传献血知识。“我的几个朋友如今比我还要积极呢。我不仅要做个献血者,还要成为无偿献血的宣传和推动者,让更多人献出爱心。”孙伟坚定地说,“国家规定义务献血最高年龄是55岁,我还可以再坚持25年,还能帮助更多的人。”
观点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雨梅:我们常常说“助人为乐”,那是因为助人是快乐的,我们在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的道德也在升华。道德的魅力,不仅在于能够释放出质朴的人性光辉,为他人和社会奉献人世间最可宝贵的爱与善,更在于“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能为每个人净化心灵、提升境界。孙伟能够多年坚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生动地标注着他心中对“善”的质朴追求和精神向往,不断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使算不上壮举,但其坚持不懈的行善足以使他成为我们身边的楷模。希望人人通过“行小善”来帮助他人,提升自己,使社会处处充满友善,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