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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工会界别将以《积极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政策”实施》为题,进行政协委员大会书面发言。工会界别认为,一方面出台“延迟退休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对于这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还没有完全形成改革共识。建议我国探索试行弹性退休制度,更好地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3月4日中新网)
因为养老金即将入不敷出,用“箭在弦上”来形容延迟退休,恐怕是最恰当不过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但是,作为一项事关每一个个体的政策,在实现多收几斗养老金的基础上,更要通过更公平公正合理的良好制度设计,让延迟退休能够为大多数人接受,充分发挥延迟退休的作用,这还需更广泛地吸纳民意。
延迟退休不能成为少数人的福利。“希望早点退休的恐怕大都是普通员工,延迟退休对于处在领导岗位的人更有利。”某基层公务员表示,他身边有事业单位领导,故意将个人档案年龄改小,“以期多掌几年权”。从民调的结果推断,这样的看法恐怕并不偏颇。年龄大有年龄大的优势,但快速发展的社会,年龄大者普遍适应能力差。因此,从制度上对领导任职年龄加以硬性规定,不因延迟退休影响年青人的晋职加薪,是制度应有的内容。
延迟退休不能追求形式,更要追求其实际意义。即便在现有的退休制度下,仍有许多快要退休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从辛苦的一线岗位调换到其他岗位,延迟退休后,这样的现象会不会更普遍,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在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年龄大者拿着一线人员的工资,干着二线工作的活儿;年轻人拿着相对低的工资,却不得不分担着更多的工作任务,这样的不公平,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增加编制,从降低养老金支出来看,也只不过是朝三暮四,更多地由财政承担罢了,甚至支出更多。
年龄在四、五十岁的人员一度是下岗就业的重灾区,现在再加上六十岁左右的人员,保障这些人员的劳动权益,将成为一个棘手的难题。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下,隔代的爷爷奶奶辈儿人照顾孙子孙女已成为一种主要形式,一旦这些爷爷奶奶们也需要正常上班,谁来照顾下一代,也是一个需要予以考虑的问题。
关于延迟退休这一政策的出台,仍然需要进一步考量各种社会因素,倾听更多的来自群众的声音。延迟退休,要借鉴国际经验,也要结合国情,化解问题,公平利益,这才是形成共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