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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天津自贸区正式揭牌年满一周年,诸多创新制度都与海关业务密切相关,那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天津海关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孙关长: 简要地说,就是紧紧围绕“促进贸易便利化”这个总目标,“打造一个高地、构建两个体系、实现三个目标、落实四类措施”。即:打造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新高地,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体系和通关管理体系,实现优势叠加、口岸辐射、贸易便利的目标,推动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体系、创新通关管理改革、支持新型业态发展、培育法治化发展环境等四大类措施落地。
主持人:天津自贸区的设立为天津口岸通关环境的优化和促进贸易便利化搭建了平台,请您介绍一下天津海关在这方面的工作?
孙关长:一是优化海关通关监管方式。实施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对进出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由过去的“一票一报”改为“多票一报”;实施了“统一备案清单”改革,将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使用的两种备案清单统一为一种备案清单格式,申报要素由36项和42项统一减少至30项;实施了“简化国内采购物料登记手续”,通过合理简化采购物料登记手续,改革登记方式,达到提高监管效能、便利企业的改革目标。通过实施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平均每票报关单的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至2天缩短到2个小时,2015年共接受17家企业申报该模式报关单2万5千多票,累计货值7.4亿美元,据企业测算,平均节约报关成本70%;统一备案清单工作也已全部完成,去年共接受备案清单申报3万2千余票;实施简化国内采购物料登记手续后,登记企业已达19家,办理国内采购物料登记5千余票,企业出区手续实现远程申报、在线审批,减少了往返奔波,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限,经企业测算,平均办理1票业务较改革前成本降低了80%,审批时限缩短了50%。
二是完善海关监管查验机制。过去海关查验货物,企业在接到查验通知后,要跑码头、跑车队、跑查验监管场所去办理提箱、摆箱、派单等一系列手续,等集装箱准备好了再预约海关去进行查验。现在相关单位已经实现了信息共享,查验通知可以直接下发查验监管场所和查验企业,由查验监管场所凭电子查验通知信息直接办理提箱和摆箱业务,海关根据堆场作业动态,第一时间派单查验,将企业多次往返协调查验变成一次直接查验,免去企业的往返奔波,每票查验货物平均较原有模式可减少综合查验准备时间约10小时。
三是简化海关原产地审核手续。实施联网原产地证书电子审核制度,对已经实施原产地数据联网的优惠原产地货物,企业可以凭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通关,不再需要向现场海关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这一措施实施以来,办理CEPA、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通关货值近2000万美元,征收税款7400多万元人民币,减免税款834.5万元人民币。
四是创新海关税收征管方式。在有效担保前提下,企业可以享受先放行货物,然后定期向海关自主缴税的政策便利;实施多样化涉税担保制度,企业有涉税担保业务时,可以根据不同类型通关需求,自由选择保证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建立完善税收总担保制度,通过银行保函统一备案,将企业一票一保的通关担保业务纳入海关“银行税款总担保”体系,强化了管理和风险防控,降低了企业担保成本。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共受理集中汇总征税模式报关单1112份,价值近7.8亿美元,涉及税款超过29亿元;63家企业适用新型担保模式,累计担保金额超过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