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开业之日起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发改委服务办获悉,为实现本市现代服务业的突破性发展,在本市制定的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提出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兴建公用事业、旅游业、邮电通讯业等企业,并在扶持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支持。
在相关支持政策上,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同时,鼓励国内外大的软件公司在本市设立研发机构或独立、合资办企业,天津软件园将给予房屋补贴、购房、购地等重点支持。国内外掌握高端技术的软件开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来本市创业,天津软件园将给予住房补贴。在海河综合开发上,对海河综合开发范围内税收潜力大,吸纳就业多的现代商贸、会展、物流、旅游等新兴服务业项目,区别于一般住宅房地产项目,在用地政策上给予扶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申请人可以在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之间使用“天津”或“天津市”作为行政区划,使用时应当加括号。已经注销或吊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或字号,在提交清理债权债务完结或按规定提交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文件的情况下,允许他人随时申请使用。市有关部门决定,对金融、商业、物流、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设施专项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结合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区县规划编制等,落实有关项目与用地。对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在规划上预留用地,加强规划控制,为这些项目的建设提供规划和用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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