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00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分配体制改革。会议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建立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建立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机制,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间,中国从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的国家,变成了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社科院一份研究表明,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来,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为世界之最。少数豪富与数以亿计的失地农民、城市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贫困地区的弱势群体形成了鲜明对照。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其消极作用日益明显。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2003年10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长17个百分点,近几年更急剧增长,而且越来越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点。
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地方把改革理解为“减轻国家负担,增加财政收入”,本应由政府负担的改革成本,不断地向民众转嫁,造成贫富差距拉大,在初次分配中,一些部门凭借“行政权利”获得大量额外收益,垄断行业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业;二次分配中,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而行政成本却飞速上升。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必须首先调整政府的自身利益和目标诉求,不仅“把蛋糕做大”,也要“把蛋糕分好”,不仅要“效率优先”,还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兼顾效率和公平”。
链接: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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