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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之诉
在吉林路26号商品楼被昔日部下几乎销售一空的情况下,邹宗岳也开始进驻这栋商品楼。一方面,他要应付各种各样的官司,同时,他也开始处理这些房子。
邹宗岳处理这些房子,有两个难题:第一,原来被卖的房子,交易是否合法;第二,在始终没有得到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他怎么处理这些房子。
惟一一个打到终审的官司,提供了答案。
现在日本中央大学任教授的姜福松于2000年6月通过天下物业公司购买了泰斗公司名下的吉林路26号1门8层801房。之后,2004年8月,邹宗岳的泰岳公司与江海签订协议书,约定泰岳公司将该房以企业产的性质出售给江海。
一套房子,就这样卖给了两个人。双方为此争执不已,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经过漫长的诉讼,2007年2月16日,天津市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2000年天下物业出售讼争之房时,原泰斗公司名下的销售许可证已经声明作废,泰岳公司尚未取得依法确认的销售许可证。姜福松与天下物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泰岳公司对其企业名称变更之前取得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经失去控制。天下物业明知泰斗公司已经更换企业名称,明知泰岳公司已经提起诉讼,要求返回包括售房许可证在内的公司证件,仍以泰斗公司的名义与姜福松签订购房合同,其行为存在过错,在此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应确认无效。因此,法院判决天下物业公司返还姜福松购房款、税金等,赔偿其经济损失。
姜福松案的终审,对邹宗岳来说,具有指标性的意义。从这个案子推论,可以说,邹宗岳昔日的部下卖出的泰斗公司的房子,其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
进京告状
经过8年的诉讼泥潭,邹宗岳终于开始通过一份份判决书,证明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但是,吉林路26号商品楼,仍有一系列后续问题没有解决,有的问题,看起来已经成为死结。
2007年3月,又有一栋房子在邹宗岳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来了装修工人进行装修。这栋房子的所谓房主不露面,只在墙上留下一个电话号码,电话打过去,对方态度十分强硬。而随便堆放在楼边的装修垃圾,让人感觉到,这种装修,是对楼房的一种破坏。
对此,邹宗岳无可奈何。在他看来,这是有预谋的“抢房”。
追根溯源,邹宗岳认为当年房管局产权处在售房许可证方面的行为,是这起事件的关键。事实上,这些年,他一直就相关人员的行为向天津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但是,这样的举报迟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无奈之下,邹宗岳来到了北京,向中纪委、向最高检发出了举报信,指名道姓举报天津相关行政部门官员的行为,要求中纪委和最高检进行查处,还受害者以公道。
在邹宗岳看来,吉林路26号的事件,就是刑事诈骗和行政腐败、司法腐败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不从反腐败的角度出发进行处理,问题根本解决不了。
非常生存
5年前记者来吉林路26号采访时,这座楼里面只住了几户人家。虽然他们是从天下物业买的房子,邹宗岳并不承认这种购买行为,但他们双方还能和平相处。
现在再来采访,这座楼里面几乎住满了人家,而且记者也已经无从辨认谁是从天下物业买的房子,谁是从邹宗岳手里买的房子。有的房子,事实上的主人是谁,邹宗岳自己也搞不清楚。
无论如何,既然在这里住了,就是这里的居民,总得有个领头的、照应的。邹宗岳的公司办公室,就被当成了物业办公室,一位热心的杨师傅被众人选做楼长。一些公共的投资,邹宗岳的公司出大头,各家象征性地出一点,也就解决了。因为和平区要参加全国的评选活动,街道还要给他们配备保安、安装监控设备,还要在楼旁的空地装上健身器材。
从外表看,这座楼和附近的居民楼没有任何不同,但是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这里面生活,还是不方便。现在的楼里,水通了,暖气通了,电话通了,宽带通了。但是,煤气没有通,居民只好用煤气罐。
比煤气更大的问题是电。电到现在还没有通,结果就是住户各自想办法。杨师傅就是通过特殊管道,从邻居那里接了一块40安培的电表,然后分给7户使用。其他住户,也都是从附近的正常住户的居民那里接一块电表,几户使用。这样的使用法,其他季节还可以,到了夏天,就不行,因为供电局限制供电,一次只能买200度,几天就用完。这让他们很头痛。这座楼本来预备了一个变电柜的位置,也和供电局商谈好了,可以装电。但是,由于隔壁单位随意扩建,本来8米宽的消防通道被堵死,连带着变电柜也没法运进来安装。
再过几个月就到夏天了,吉林路26号的居民,要受点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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