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城市规划腐败
短短几年内,云南省昆明市规划局三任局长李德昭、胡星、曾华先后“落马”。据有关机关透露,三任局长都收受了当地房地产公司巨额贿赂,而正是曾华等人的“落马”,才揭开了昆明市房地产业的腐败黑幕。
三任规划局局长的“牢狱规划”
2007年4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曾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华在担任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职务便利,于2000年至2006年10月间分别收受云南省伦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金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昆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的多次贿赂,共计人民币47万元、美元14.65万元、港币9.5万元、欧元8 000元、日元16万元及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和价值港币4.71万元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华利用职权,多次收受他人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坦白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故依法从轻处罚。
记者发现,法院在审理中,没有提到出逃的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的名字,但胡星曾是曾华的顶头上司,而曾华是胡星的手下爱将。胡星也曾经是昆明市规划局局长,在他担任交通厅副厅长后,曾华接了他的班。随着“昔日旧将”曾华如此快速地被推上被告人席,胡星的名字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此之前,这个曾被公安部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的副厅长似乎在春节热烈的气氛中被坊间“淡忘”了,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只有他“在公安部发出通缉令前一夜已乘飞机前往广州”的传闻,以及他曾经的职务——昆明市规划局上一任局长。当然,在人们对这两位昆明规划部门曾经的“老搭档”之间的关系议论纷纷的时候,更不会忘记他们的前任局长李德昭。
2000年1月,李德昭从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职位上退休后,胡星接了他的班,在担任昆明市市长助理期间兼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此后,胡星升任昆明市副市长,原为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的曾华,便升任为该局副局长。
前后三任规划局局长,都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被一些地产商的“糖衣炮弹”击倒。业界普遍的观点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规划部门日益成为“腐败高发区”,而掌握绝对审批权限的规划局局长们,稍有不慎就会在“不能自拔”的漩涡中进行自己的“牢狱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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