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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2006年,天津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是本市多年来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结果。5年来,本市环境保护累计投入400多亿元,实施了蓝天、碧水、安静、生态、工业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主要环境质量指标保持稳定,2006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305天,比2001年增加131天,五年提高35.9个百分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保持在好和较好等级,环境噪声控制达标区面积达到571.5平方公里,五年增加196.5平方公里,全市安静小区达到126个。建成烟尘控制区60个,烟尘控制面积589.4平方公里,五年增加125.4平方公里,2006年末全市共有环境监测站21个,生态示范区7个,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6.28万公顷。

天更蓝了,水更甜了,草更绿了,百姓的生活环境在这些变化中有了质的飞跃。
关注民生,惠及民生,奏响了一曲和谐发展的时代强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