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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其人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
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入选首届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据称,平时爱好书法、音乐。
郑筱萸其言
“食品药品关系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注意讲职业道德、社会责任。要把那些有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疗效不确切的、副作用大的药品,通过我们的有效监管和诊断淘汰出局。”
“在整顿药品审批工作的过程中,取消地方的审批权,严格准入条件。”
“我们在管理上采取分段,相互之间有制约,暗箱操作不可能一个人做完。如果发现情况,希望大家举报,我们将严厉制裁,使他不敢为。”
郑筱萸其行
◆受贿金额649万余元。法院审查认定,从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牟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其中人民币500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其中最大一笔290万元。
◆一家四口均涉案。郑筱萸之子郑海榕因涉嫌此案,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也被有关部门调查。2007年1月5日,郑筱萸的儿媳涉嫌受贿,在南京禄口机场登机前被纪委部门带走调查。消息称,对郑儿媳的调查方向为共同受贿。
郑筱萸其果
2006年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在卸任一年半后被“双规”;
2007年2月2日,郑筱萸一家悉数涉案;
2007年3月1日,郑筱萸被开除党籍,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2007年3月中旬,郑筱萸案移送最高检,查实受贿600多万元;
2007年5月16日,郑筱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2007年5月29日,郑筱萸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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