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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记者]:
请教一个关于社区卫生方面的问题。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3元或4元的补贴,目前中央预算是不是已经补出来?截止到目前已经投入多少?另外,我知道在中国卫生服务机构里除了政府举办的,还有企事业单位和一些社会力量所举办的,中央对他们无论是什么身份都给予补贴吗?
(2007-06-11 11:20:17)
[毛群安]:
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刚才在介绍情况的时候做了解释,就是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是政府对广大群众在医疗卫生保健方面承担的非常重要的职责。所以,中央财政对东西部地区给了专项的经费支持,它有非常标志性的重要作用,中央的支持,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目前中央支持的经费正在与各地进行预算和这部分经费所支付的服务的内容,主要是为居民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第二个问题,对于其他组织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经费支持方面是怎么样的情况?是这样的。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费支持,包括目前很多大的地方做了财政预算,但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获得预算的情况不是按照你的人员,或者是按照过去象医院按照床位给大家钱,而是通过你所通过的服务获得国家预算的支持。比如说建立了多少家庭档案,在儿童计划免疫方面接种了多少针,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方面和妇女儿童的保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这个预算经费的拨付是根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和居民的满意度进行评价的。评价以后,这样才由卫生部门拨付给经费。在购买过程中,什么机构提供政府指定的服务就获得经费支持,这样就解决了所有制的问题,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不太公平的现象。所以,不管什么所有制的社区服务机构,只要提供了我们所认定的服务,经过考核同样可以获取社区卫生部门的支持。
(2007-06-11 11:22:16)
[厦门卫视记者]:
我想问的问题是,今年4月份,卫生部宣布了允许台湾居民报考大陆医师的考试,这个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了,我想了解一下,今年的报名情况是怎么样的?第二个问题,允许台湾居民报考大陆医师考试,对两岸医疗卫生事业的交流有什么样的促进意义?
(2007-06-11 12:24:15)
[毛群安]:
如果大家关心这件事可以知道,从2001年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曾经有一个《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港澳台地区的居民获取内地的医学专业学历以后可以参加国家医师的考试。据我了解,到现在大概有将近600名三地的考生已经获得了国内的医师资格的考试,通过了这个考试。今年4月份,大陆对台湾参加大陆的医学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况作出了特别的规定,就是台湾同胞可以在大陆申请参加医师考试、注册,或者是参加临床性的活动。同时规定台湾地区的居民在台湾取得的医学的专业学历也是可以允许参加国家的医师资格考试。据我了解,截止到现在报名的台湾地区的居民大概有将近200名,主要是集中在广东。因为考试的工作将在今年9月份举行,还有一个实践技能的考试是在今年的7月份进行。我们认为,港澳台地区的医生取得内地的职业资格,到内地、到大陆从事医疗服务,这对沟通大陆、沟通内地三个地区的医学的学术交流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同时,也是为港澳台同胞在内地从事各种商务活动的同胞,在大陆能够享受到他们比较熟悉的,比较认可的医务人员的服务也提供了便利。由于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也欢迎大家予以关注。这些信息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们还可以追踪这些医生,特别是台湾的医生在大陆参加国家职业医师考核的情况。
(2007-06-11 12:24:52)
[中国日报记者]:
我想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医改方案的情况?
(2007-06-11 12:25:10)
[毛群安]:
对不起,这个问题是医改方案,我目前也没有见到医改方案。
(2007-06-11 12:25:33)
[新京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牙防组撤销以后,原来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其中群众性的牙病预防保健性的工作和数据管理以委托的形式交给专业社团或者机构来承担,目前卫生部有没有选择专业机构?第二,现在成立了口腔卫生处,这个口腔卫生处什么时候成立的?负责全国的牙病防治工作,这个工作和前面的社团和专业机构有什么不同?
(2007-06-11 12:26:07)
[毛群安]:
我想,这两个问题不光是从牙病预防工作来讲,其他工作也一样。卫生部业务指导有40多个团体,还有一些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的非法人机构。至于你刚才提到的选定哪一个机构从事哪项活动,一个是和我们准备组织的一些活动有关,可能根据一项具体的活动,我们选定的社团组织不一样。比如说搞大型的公益性的宣传,还是搞像流行病学调查,这样专业性更强的工作。在牙病防治方面已经有了社团,比如说口腔医学会,牙病基金,这些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
关于口腔卫生处是和卫生部疾病控制局一般的处室机构,主要责任是制定国家在牙病防治方面的规划、政策。它的工作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不同于社团的工作,这是口腔卫生处的建立,其他的处室建立也是这样,主要工作就是行政管理,我们国家在口腔预防方面所处的规划、政策是它的主要任务。有一些大型的活动,可能会出面进行组织来委托一些社团开展活动。
(2007-06-11 12:26:28)
[毛群安]:
本周控制局将召开牙病预防的讨论会议,如果感兴趣的媒体也可以和我们新闻办联系,做一些专门采访,一些专家和疾病控制局的同志讲一下牙病预防的下一步怎么控制。
接着你的话我要讲,到现在口腔保健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世界卫生组织曾经这样解释,一个国家口腔卫生状况实际是国家整个医疗卫生工作非常有代表性的一个指标。所以,我们要继续加强牙病预防工作,我希望在媒体的报道中,应该给公众强化这方面的宣传,我们国家仍然要加强牙病防治工作。
(2007-06-11 12:26:56)
[成都商报记者]:
我的问题同样来自于牙防组。第一,今天卫生部公布的牙防组的审计结果,我们认定它违规认证的收入是2003年国务院公布的《认证认可条例》之后,那么之前,我们知道它是1988年成立的,之前的14年是否也同样存在,是不是在没有《认证认可条例》之前认证是允许的?所以,审计是从2003年之后才认为违规,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同样是我们发现审计的是1997-2006年的财务状况,1988-1996年的情况,我们没有纳入到这一次的审计范围是什么原因?
第三,我们注意到前期的媒体已经报道了牙防组和牙防基金会存在非常密切的财务关系,人员也存在交叉。这一次我们的审计结果并没有提牙防基金会的问题,事实上牙防基金会在2005年的基金会报告,我们注意到民生部的网站上已经公布,是存在倒挂现象,就是用于公务支出是低于70%,是违反了基金会管理办法的。对这个情况,卫生部现在有没有注意,并且开展调查?同时2006年的牙防基金会的状况是否同样存在工资福利的收入很高,而用于公益性的支出非常低的状况?我们还注意到,卫生部的疾病控制局的局长同时也是牙防组的组长,包括从成立的时候,卫生部主要的疾病工作司的司长兼任牙防组的主要领导,牙防组长达19年的运作过程中问题也不是从今天发展,从2004年、2005年媒体陆续披露,卫生部作为行业主管机构,在这个问题上您认为是否也存在失查的职责?谢谢!
(2007-06-11 12:27:12)
[毛群安]:
牙防组,我刚才解释了,就征求意见稿和实际最后的认定的审计报告之间的差别是不一样的。我刚才讲牙防组当时成立之初是叫牙病防治指导组,是由专家组成,给行政部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按照非法人机构的规定,是没有财务的。因为它的活动主要是通过,比如如果我们委托这么一个组织搞牙病流行病调查,需要我们给他们提供经费,让他们从事这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不是说牙防组是自己来组织开展活动,所以,前期是没有财务活动的。
(2007-06-11 12:28:05)
[毛群安]:
第二,牙基会。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牙防组的一些经费是通过牙基会的帐户转进转出的,按照审计的工作有一个叫延伸审计,把这个问题延伸到牙基会。关于牙基会的财务怎么管理,我也做了调查,国家对基金会的管理,每年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的帐目进行审计,要把这个审计报告提交给国家的主管部门。我们在这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向有关部门沟通,这是关于牙基会的问题。牙基会的成立晚于牙病防治组,牙基会是法人机构,它的管理是按照国家社团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由于他们人员之间的交叉,我们是不了解牙防组当时的主要负责人,他不太了解国家对社团组织的财务运作,他认为牙基会之所以募集一些经费,就是用于牙病防治的宣传。所以,按照现行的规定是违背了有关的财务规定,但是两个机构从工作层面来说,是一个合作比较密切的两个机构。牙基会收取的一些经费,或者是牙防组所筹办的一些宣传活动,和牙基会有财务的联系。那么,第一个澄清,按照有关的规定,这是属于违反社团组织的财务管理规定,但是,实际情况又是由于负责人对财务的管理有关的规定缺乏了解。这是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
(2007-06-11 12:28:36)
[毛群安]:
刚才你讲的卫生部对这样的组织,我们成立初衷是什么?是给卫生部提供技术上的支撑。这么多年来,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刚才做了一些介绍,我今天特意查阅了一些原始资料,看牙防组这些年到底做什么。我看到他们1995-1998年做的牙病防治流行性病学的调查,包括政府,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了这个情况。对全国的口腔保健和口腔疾病进行了调查,应该说我们在对它在我们指导下的业务工作的开展较为满意。但是,对极个别,特别是牙防组负责牙防组的有关工作人员超出了原定牙防组的工作职责,在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应该说我们应该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也对有关的司局提出了批评。正在做的工作,就是要举一反三,对成立的所有的非法人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之后我们将向社会公布,卫生部目前认定的非法人机构都有哪些。防止一些人利用非法人机构的名义到社会上招摇撞骗,这个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如果媒体感兴趣,我们可以继续关注。
(2007-06-11 12: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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