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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减法
在乡镇改革道路上,湖北是先行者。
2005年底,当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宣示农村“进入综合改革新阶段”之时,湖北省的“综合配套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年。
咸宁市咸安原区委书记宋亚平,一度是改革明星,并于2004年1月1日调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这标志着他的思路得到湖北省高层的首肯。
在此之前,2003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关于出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穴试行?雪》的17号文件。
作为7个试点县之一,监利县让省领导倾注不少心血。2004年秋,在加大力度推进17号文件的关键时期,一些乡镇干部针对改革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买官卖官先下岗,平民百姓再竞岗”。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吴毅教授表示:“从政治学角度讲,基层精英的疏离往往是底层社会既有的潜藏矛盾被诱发的催化剂。”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守银说:“不能一减了之,如果先对社会保障进行改革,再搞竞争上岗,这对基层官员更公平,引起的社会震荡也更小。”
省与省之间做“减法”的方法也不同——如湖北实行买断工龄,而河南实行发70%工资。后者运行相对平稳。
对于数量更多的留任乡镇干部们来说,刘金胜们的烦恼显得遥远。过去一年中,公务员工资的上涨让他们颇感安慰。
某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这样描述自己的工作:“如果有什么纠纷需要调解,村里出一张书面的东西,盖上章,说村里解决不了了,拿到镇上,我们就下去做工作。”
现实中这样的情况是很少的。所以,她大概一两个月下一次乡,“再就是迎接检查,现在检查还是很多的,主要是计划生育,去年就来了五六次。”
在一位乡中学教师的眼中,他那些在乡镇上班的同学,“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应付检查”。
至于分流下去的人们,相当多的人选择避开熟人,或者远走他乡。
除了减人还要做什么
显然,身处农村之外的研究者们大多不认为,“减人”就能达到目标,其实,这点中央政府也了然于胸。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北京大学教授潘维等学者,始终认为乡镇机构固然应当精简,但功能应得到加强。
他们认为,除了乡镇,目前没有其他主体能承担农村的公共服务职能。让县政府直接面对成百上千个村庄,并不现实。
按照这一观点,修路、饮水、灌溉……广大农村,正是公共服务匮乏、生产生活脆弱的地区。乡镇改革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公共服务。
1990年以来,与“农村公共服务”最为接近的政策用语,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自上世纪90年代初就明确提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然而时至今日,效果如何呢?
据山东省农业厅近年对该省农村固定观察点的25个县(市、区)及所属乡镇和125个农户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农户对生产环节由各种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满意程度,全部在50%以下。
在湖北,最早撤掉“七站八所”的咸宁市咸安区却心怀忧虑。区委办公室主任朱光明说:担心省里原来对“七站八所”的补贴和项目经费是否会因为没有这些机构而不再给。
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办政策处的卢同郦曾向记者表示:“改革后这些机构撤销了,国家部委的一些拨款会不会继续给,我们心里也没底。”
归根到底,资源的根本分配方式没有变,只是单纯的减人,恐怕只会进一步削减乡镇的工作动力,加强固有的“部门化”。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学院的学者仝志辉,把这样的格局概括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部门化”。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一篇论文中明确发出反问:“农民负担重是乡镇机构庞大造成的吗?”
他认为:多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卫生保健、五保户等都是农民自己的事情,通过农民自己集资、投劳来解决……长期以来,城乡分治思维在财政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并固化为一种制度安排。”
要想改变“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必须“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射到农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徐小青说:“职能转换的核心是财政问题,是公共财政建立过程中的问题。大体上乡镇运作的职能、框架应该定出来,在农技推广、防疫、卫生等方面,应该有一些专项支持。就算是派出机构,也得设计周全,得能养人能干活。”
这个“阳光普照”的过程,如何应对固有的资源分配方式,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旧有的资源分配模式之下,乡镇再“瘦”,也很难成为服务型政府。
仝志辉认为:建立综合农协是可取之路,发育和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应当是乡镇的重要职能之一。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出台。当如何落实此法的问题摆到刘金胜面前时,他露出憨实的笑容:“这个,没在我们的考核体系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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