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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引导广大职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主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动员和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努力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市总工会与天津日报、北方网、天津工人报联合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大、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的文件、决议等。
二、参赛办法
以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组织职工集体参加学习竞赛和社会群众个人参加答题活动两种方式进行。
(1)各级工会和参赛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刊登在天津日报、北方网、天津工人报上的《天津市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答题卡,答题卡可以复印(答题后复印的答题卡无效),并将参赛者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填写清楚。
(2)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将答题卡收集后上报到《天津工人报》社总编办公室。个人参赛的职工将答题卡直接寄送到《天津工人报》社总编办公室。
《天津工人报》社地址:河西区尖山路78号,邮编300211,联系电话:28270372,联系人:李淑玲
三、时间进度
1、2007年11月12日在天津日报、北方网(11月12日至19日登陆网站首页下载竞赛题电子版)、天津工人报同时刊登竞赛题。
2、2007年11月12日-12月15日,为学习竞赛阶段,组织职工学习答题,并按时上报答题卡。
3、2007年12月15日-20日,为组织阅卷及抽奖阶段,并于12月底公布获奖名单。
四、表彰奖励
此次学习竞赛活动设个人一、二、三等奖、纪念奖和优秀组织者奖。
答题结束后,在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从答题全部正确的答题卡中抽奖,产生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200名,纪念奖若干名。
本次活动奖励在组织职工开展学习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组织者,优秀组织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在职工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热潮。
(2)认真完成知识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职工参赛率达到80%以上。
(3)认真总结、上报竞赛小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广大职工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加快天津发展结合起来,与促进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还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
联系电话:28270372 24023903 2402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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