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特别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
天津海事局是交通部直属系统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承担着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以及提供航海安全保障等重要职能。主要包括天津辖区海上船舶通航环境管理、船舶管理、船员管理,以及海上船舶安全通讯、海上航道测绘和航标维护与管理。此外,受交通部海事局委托,天津海事局还承担着华北、西北12省(区、市)的船舶检验机构与验船师资质管理工作;受天津市政府委托,承担着天津辖区海上船舶、人员遇险搜救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张高丽同志在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上指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决定天津的前途命运,牵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全盘,关系全国发展的大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把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增强综合功能,充分发挥服务作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将天津港建成世界一流大港,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和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的目标。强调要充分发挥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作用,高标准建设电子口岸,完善大通关体系。
随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天津市九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不断深入,天津海事局理论中心组围绕“充分履行海事公共管理职能,服务滨海新区发展”这一主题,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入思考。
1服务滨海新区建设,必须转变观念
随着航运经济的迅猛发展,港口日益成为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发展的最大比较优势和重要战略资源。作为承担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提供航海安全保障等重要职能的海事部门在促进和保障区域经济和谐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海事发展与港口航运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日益紧密。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天津海事局为了充分履行职能,消除海上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港口生产安全,认真践行交通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要求,无论是在保障天津港口安全畅通,还是参与大型涉海项目的科学论证;无论是主动登门为新开港口、码头提供技术法律咨询服务,还是妥善处理港口安全生产与基本建设之间的各种矛盾;无论是海上大雾季节对压港船舶的及时疏港,还是海上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搜救,都充分体现了天津海事局在保障、提升港口航运经济核心竞争力方面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
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天津海事局党政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提出了创建“五型海事”,实现“五个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即建设创新型海事、特色型海事、效率型海事、服务型海事、和谐型海事;突出特色,强化海事监管,实现安全发展;发挥优势,服务区域经济,实现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实现快速发展;勇于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实现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激发队伍活力,实现文明发展。上述思路和目标充分考虑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切合天津港口和航运发展对海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对更好地发挥海事在促进滨海新区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落实上述思路和目标,必须从转变观念入手,强化“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意识,立足系统思考、促进充分履职。具体而言,就是在履职意识上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在价值取向上由单纯的着眼事故防范和应对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产品转变,在履职层面上由注重发挥自身职能的微观管理向协调各方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造海上安全管理链的宏观管理转变,不断增强天津港口和海上运输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强劲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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