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其他资金渠道安排的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共性指标表
2.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库及指标说明
3.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报告(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