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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家中的塑钢窗意外被风吹落,恰巧砸到了停放在楼下的一辆汽车上,致汽车受损,后车主与该居民为赔偿问题闹上法庭。两审之后,市二中院判决被告居民赔偿车主车辆维修费7900余元。
去年8月26日凌晨,因气候原因导致在塘沽区居住的胡某家的塑钢窗坠落,恰巧砸到了停放在胡某家楼下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上,致该车后风挡玻璃被砸破且刮掉了部分车漆。事发后,车主刘某为修复车辆花去维修费7900余元。后因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胡某所有住房的设施——塑钢窗因天气原因坠落造成原告刘某车辆损坏,胡某作为塑钢窗的所有人及管理人,应对其住房的设施进行按时维修,保证其设施在日常的生活中正常发挥其作用,并排除在任何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危险。为此,胡某对刘某车辆损害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