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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0日上午9时20分,一男子尾随王某进入辽源市南康街一出租房屋内,将王和同租房的另一人捆绑。另外两个房间租住人孙某、郑某遭遇侵害时奋起反抗,被这名男子持刀杀死。案发地点距辽源市公安局还不到70米。
据警方统计,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犯罪分子在沈阳、铁岭、辽源等地疯狂作案11起,未遂1起,致4人死亡,抢劫人民币2万余元;强奸作案7起,未遂3起;猥亵妇女1人。
11起案件均发生在市内的开放型小区,且都是在白天作案。
案发地群众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女性白天不敢单身出门入户;大型商场和便利店的夜间销售额均有所下降;甚至有学校高中取消了晚自习。
案发地公安机关铆足了劲儿,发誓尽早破案,给百姓一个交待,还社会一片安宁。
作案处所、侵害目标、作案时间、手段特点极其相似,警方分析认为应该是一人所为。就在警方加足马力侦查的同时,入室抢劫、强奸案还在不断地发生
铁岭警方自2008年1月24日对第一起强奸、抢劫案件展开侦查后的第50天,即3月3日,铁岭市银州区竟然相继发生了两起入室抢劫案。
铁岭市公安局立即成立“3·03”案件专案组,同时将1月24日的案件并入这一专案同时侦办。
经进一步工作,铁岭警方获取了三大重要证据:
一是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DNA,为以后多起案件串并提供了铁的证据支持;二是犯罪嫌疑人在银行取款机取款时,银行监控镜头将犯罪嫌疑人取款经过详细记录下来。警方由此准确确定了嫌疑人身高、体态、特征、习惯等;三是经过对犯罪嫌疑人影视资料的研究和被害人的辨认,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状况、体貌特征、生活条件及前科劣迹情况。
几乎在铁岭警方将2月25日发生在沈阳的两起案件串并到“3·03”专案的同时,4月22日,沈阳市的和平区又发生了一起入室强奸、抢劫案。
这一系列案件引起了辽宁省委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定为“辽宁省二号公案”,并成立了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