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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州路一小区内停满了私家车。
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迅速增加,很多业主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家的车已被包围,停车难、乱停车,已成为很多小区的“顽疾”。由于“无法可依”,城管、物业等多部门都对此束手无策。律师建议相关部门通过完善立法等措施,细化规范标准。
记者探访“僧多粥少”车乱停
镜头一:清泉小区的王女士购房时买了车库,可每天7点多下班回家后,楼前人行道上已经停满了车,她想把车停在车库里,可车开不进去。她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建设时未划出停车空间,现在根本无法满足业主停车的需求。晚上好不容易才能找个合适的位置停车,一大早又要起来,给被挡住道的业主挪位置,麻烦不断。
镜头二:皇姑桥小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春节后曾发生过一起火灾,但由于部分业主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当时虽然拨打了119,但消防车根本进不去。幸运的是,火灾很快被业主和物业人员联手扑灭。“如果火势蔓延起来,后果将不堪设想。”李先生仍心有余悸。
镜头三:金坛路一小区业主张先生说,由于小区停车位资源实在有限,他有时只能把车停在马路边,为此,他已经“吃过”好几次罚单了。他托关系买了另外一个小区的车位,算是给爱车安了家。◎各方说法无法可依不好管
物业:无执法权只能劝说
平安路上一小区物业杜经理告诉记者,为了停车位,小区每天摩擦不断,与物业也经常发生纠纷。多家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规划的停车位有限,而购车业主却越来越多,小区通道被堵,物业可以劝说,却无权采取强制行动。
消防:缺乏标准界定
临沂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法制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由物业进行管理,消防部门对管理进行监察和督促。关于消防通道内乱停车的处理情况,目前尚没有标准化界定。
《山东省消防条例》中规定,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将给予警告或处以3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整改。但这些惩罚规定大都是针对单位的。
城管:只管进小区摊贩
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法规,在停车管理方面,机动车非法占用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属于城管执法局;而机动车道上乱停车仍然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如果是摊贩或私搭乱建的施工车辆进了小区,城管能管,但是小区业主的车,城管却管不了。
交警:不发生事故不能管
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只能监管道路上的乱停车现象,小区里车辆乱停,堵了通道,也不属于交警的管辖范畴。
据介绍,只有当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警可进行执法,但是如果碰到小区里乱停车的问题,他们就没有贴罚单的权力了。◎律师呼吁立法监管破难题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王子豪律师表示,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业主们的停车需求,物业有责任努力克服减少车位不足带来的停车矛盾。而依据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目前依然缺乏小区内停车的细化规范标准。他建议,小区物业可通过业主委员大会,经研究通过后制定出规范小区内部停车秩序的各项制度,并制定出相关合同,履行物业的管理职能。王律师建议,最好通过完善立法等措施,找出一个公信力强而且有执法权的“带头人”来管。在执法部门牵头来管理的同时,小区的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等部门一起配合,可能执法效果会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