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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天津市人大代表内务司法专业组全体成员对本市贯彻实施《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特别是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参加调研活动。团市委、市未保委负责同志向人大代表作专题汇报。
此次活动是本市“2009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重要内容,也是开展“人大代表与共青团组织面对面”活动的重要形式,目的在于加大《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力度,增强人大代表与团组织的实际联系,反映青少年的现实需求,了解本市未成年人工作情况,使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更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专业组代表的作用。
代表们首先对南开区嘉陵道街嘉陵北里社区、天津青年宫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在天津青年宫听取汇报、进行座谈。
团市委相关负责同志就本市贯彻实施《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青少年活动阵地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内容包括本市在未保条例修订、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三方面的重点工作,介绍了天津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团属青少年活动阵地开展特色活动的情况。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汇报中也针对本市青少年活动阵地数量少、活动内容单一、知名度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加大阵地建设投入、动员社会参与建设、深入发掘现有资源、丰富创新活动项目等建议。
据了解,开展“人大代表与共青团组织面对面”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建立共青团与人大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人大代表与广大青少年的联系,畅通青少年向人大代表反映诉求的渠道,推动共青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青少年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能够切实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今后,本市将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创新活动形式,促进本市青少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