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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正在接受审理。薛海明 摄
涉黑团伙头目、“肉霸”王天伦,为把犯了命案的小弟“救上岸”,经过劲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劲力集团)原董事长李某介绍,向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行贿20万元,又向时任市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的黄代强行贿10万元。因涉嫌介绍贿赂罪,李某昨日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
嫌犯自辩 王天伦愿出50万买通文强今年47岁的李某,被批捕前是劲力集团董事长。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王天伦的弟弟和几个马仔,因为在合川区抢夺猪肉屠宰生意时犯下命案,被市刑警总队立案侦查,并有几名马仔被拘留。因为担心弟弟和自己被牵扯进去,王天伦找到李某,拿出50万元请其帮忙送给文强,由文强从中帮忙了结此案。
李某随后通过时任市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的黄代强,将文强约到渝北区一家蛇餐馆吃饭,并在当天送给文强20万元现金。之后,李某又在自己的办公室内送给黄代强10万元现金。经过李某介绍行贿30万元后,王天伦手下的几个马仔在作出有罪供述后,仍然被取保候审,致使身负命案的这几人逃脱法律制裁长达2年之久。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介绍贿赂罪,建议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到两年半刑罚。
以为只是摆平普通打架案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李某没有提出异议。但他表示,王天伦找到他帮忙时,只是说他弟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打架的案子,当时已经了结,现在又被调查。他当时根本不知道王天伦弟弟犯的是命案。当时王天伦拿50万元给他,要他给文强时,他还说打架的案子用不了那么多,所以最后只给了文强20万元。
李某在庭上还交代,他与王天伦只是客户关系。在案发前三四年他们才认识。而与黄代强的关系,则是在2000年左右黄代强在高新区当科长的时候就认识了。之后,又在黄的介绍下认识了文强。
检察官随后宣读了王天伦的证言。证言表明,他当时找到李某要求帮忙行贿时,讲明了是为摆平弟弟的命案。对于这份证言,李某并没有提出异议。
“本法官注意到,王天伦的证词中提到,他找你帮忙时,说过是因为弟弟在合川犯下的一起命案……,”法官突然询问李某为什么对此没有意见。
“呃……这个……是说了他弟弟的命案,但说当时已经了结了。”李某最后承认,自己知道是为了摆平一起命案而去介绍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