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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昨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公布了其职权管辖范围内的124项违法行为,以及被处罚的裁量。
124项违法行为中,对市民关心的诸如在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明确列出处罚标准。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行为将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将被处50元罚款;由建筑物、车辆向外抛掷各类物品,如拒不清理将被处500元罚款;施工单位运输车辆沿途“撒漏”,将被责令清除并按每平方米处50元罚款。
昨天,随着各种宣传工作的广泛开展,市民们对于“规定”不断加深了解,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也提前进入了状态,开始“实战演练”,提高执法能力。(记者任悦李海燕通讯员王津生李亮王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