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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资料图)
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因“龙潭购地弊案”“买官案”终审分别被判11年和8年徒刑的消息,在台湾社会引发强烈反响,相关消息12日也成为台湾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贪污定谳扁珍入狱》《贪污定谳扁珍要坐牢》《扁珍重判19年》……12日出版的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等,以几乎相同的标题,重点报道陈水扁夫妇因弊案被判重刑的消息。
有评论认为:部分案件先定谳“不致使正义迟到”,也可免去无谓的政治风波,使社会“早日跳脱扁案的梦魇,实属幸事。”还有民众表示,其实多数人对于这样的发展并不讶异,“甚至可以说等待多时”。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多起弊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各并科罚金1.5亿元(新台币,下同)、500万元。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陈水扁夫妇判刑确定后,近日内将由检察官发监执行。由于陈水扁目前仍在羁押中,因此可接续执行,不再有延押、接押的问题,而其身份从此由收容人变成受刑人。至于两人服刑的刑期长短,将由检察官向高院声请,执行刑期预计将在11年到19年之间。
据了解,陈水扁将被移送至台北监狱服刑。至于身有残障的吴淑珍,根据台湾有关“拒绝收监判定流程”,虽然吴淑珍属于身心障碍不能自理生活,但只要检察官注明“重大案件不得拒绝收监”,吴淑珍仍可能会到岛内监狱附设医院服刑。
依据11日台“最高法院”的判决,陈水扁家族所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南港展览馆案”等被发回高院更审。
台检察机关负责人黄世铭表示,检方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台检方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说,此次终审判决对未来扁案的后续侦审,特别是金改案的上诉改判,有极大帮助。
据了解,除了上述弊案之外,陈水扁家族所涉及的弊案还包括:“金控合并案”、“伪证案”、“教唆伪证案”、“泄密案”及“侵占机密文件案”等,其中部分案件仍在侦办中。
陈水扁于2008年11月11日被台检方特侦组约谈后,次日被声押获准,迄今已被羁押整整两年。他的羁押时间未来都可折抵刑期。此外,卸任两年多的陈水扁,其相关礼遇费用在一审判决有罪时即被停止,如今因判决定谳确定全数取消。
恐为选举投下变量蓝绿阵营谨慎谈“扁案”
据“中央社”报道,龙潭购地弊案,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各判11年定谳,是否会影响“五都”选举,备受关注。绿营对此低调,蓝营也维持一贯立场,表达尊重司法。
民进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苏贞昌受访时表示,对于法院判决,他完全尊重法律程序,“任何人做的任何事情,就要面对法律、负起法律上的责任。”
民进党新北市长候选人蔡英文一整天都在外扫街、拜票,在获知消息和民进党发言人林右昌联络,表达民进党立场,但还未亲自对外发言定调。
蓝营操盘人士分析,如果蔡英文、苏贞昌过份强调陈水扁案判决是“政治迫害”,借此获取深绿选民的认同,那么恐怕会流失中间选民的选票;但如果只喊尊重司法,深绿选票恐会流失。
龙潭案等获刑:扁卸任礼遇全无看守所随扈已撤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龙潭案判刑11年定谳,根据台湾“卸任领导人副领导人礼遇条例”规定,扁卸任后于法有据的所有礼遇将全部取消。除了每年享有的800万(新台币,下同)礼遇金已在10月停发,目前在台北看守所实际配发的一名随扈,11日晚也已奉命撤回。
马英九办公室、台当局“行政院”及国民党方面11日均低调不愿评论扁被判刑对选情的影响。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罗智强强调,当局的立场一向是尊重司法判决,对个案没有评论;至于卸任礼遇取消等相关事宜,马英九办公室方面将依法办理。
“卸任正副领导人礼遇条例”原本规定,卸任者每月致送礼遇金25万元,至于供聘用处理事务人员、司机,及办公室所需费用,则依第一年800万,以后每年金额逐年递减100万,最低每年500万直到礼遇期限届满为止。当局“国安局”则另提供8到12名随扈,只维护其在岛内的安全。
但在2010年9月,台湾修正“卸任正副领导人礼遇条例”后,只要卸任者涉贪一审被判有罪者,即停止礼遇,三审判刑定谳后则停止随扈和车辆礼遇。因此在2010年10月,陈水扁每年享有的800万礼遇金已经遭到停发。
而随扈部分,原本8至12人的编组仍保留2至3人,针对陈水扁个案,“国安局特勤中心”实际上仅派遣一人每天在土城看守所担任联络官。用车方面,原本“国安局”还保留一辆扁过去用车,但在龙潭案三审判决定谳后,“国安局”依法都必须撤回先前仍配属扁的人车。
此外,“国安局”11日指出,将在收到主管机关正式通知后,依规定办理撤回。据了解,11日晚在台北所的这名随扈已经奉命撤回。(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