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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在国内的重庆、宁夏等地,均已开始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从去年开始,禅城区已率先推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该区共有5个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而从实践经验来看,行政首长出庭,对于提高行政案件的和解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数据显示,去年全年,佛山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67件,较前年大幅增长141.96%。在审结的760件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胜诉的有470件,败诉案件59件。
但业内人士同时指出,《暂行办法》仍有一些局限。如四大强制出庭的情形中,第一个是本单位本年度的第一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第一件是怎么界定的?这在实际操作中是一个大的问题。而后三条的情形中,仍缺乏一些量化的标准。(记者徐靖、梁超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