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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21日,天津市召开律师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本市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对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律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有力促进了天津科学发展,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律师工作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五”期间,本市律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律师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律师办理诉讼案件115679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3771件;业务总收入年均增幅达到22.43%。广大律师积极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本市重点项目建设,为百万吨乙烯、空客A320、东疆港保税区、临港工业区、中新生态城、于家堡金融服务区等二百余项重点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21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特别是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中,全市律师踊跃捐款达92万余元;积极参政议政,推进依法行政,共有66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进一步显现。
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律师事务所增加111家,达到350家,律师增加1278人,达到3134人。律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由“十五”末1009人增加到“十一五”末2748人,占律师总数比例由54.36%提高到87.68%。大力实施引进来发展战略,“十一五”期间引进外地分所25家、外国所2家,初步形成比例基本合理、专业门类齐全、能够满足不同社会需求的法律服务市场新格局。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期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坚持我国律师制度、律师和律师队伍的基本属性和定位,确保律师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法治观念的不良侵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今后要抓住“十二五”重要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服务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天津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依法履职的保障,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河西区司法局、北辰区司法局、河东区司法局和天津金诺律师事务做了经验发言。(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