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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4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痛心疾首地说:“ 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瘦肉精,化学物质变成人们餐桌上的主角,食品安全成了随时可能爆炸的火药桶,其危害用“祸国殃民”形容并不过分。据报道,仅“毒奶粉”就令3000万儿童健康受损。食品安全事件同样重挫了外贸出口,美国《华盛顿邮报》说,美有关部门一个月内拒绝过257批来自中国的食品,“中国成为违反美国食品安全标准最严重的国家”。
面对严重危害,中国政府曾屡出重拳。2009年,“三鹿”奶粉案主犯被执行死刑;近日,卫生部、农业部等多部门又加强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的力度。一次次严刑重典,本应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但为何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
根源还在一个“利”字。逐利是市场经济的本能。1867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如果有10%的利润,它(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20世纪初期,一些工业国家的食品生产状况也曾十分恶劣。1906年,美国作家辛克莱在《屠场》一书中记载道,“工厂把发霉的火腿切碎填入香肠;毒死的老鼠被掺进铰肉机;洗过手的水被配制成调料”。百年以后,中国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仍没有跳出当年的“逐利”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