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省级统一支付,提高回款速度
????对基本药物,山东省实行省级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山东省自主研发了一个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信息化平台。这个平台具备企业资质和投标产品的网上申报、网上评标和在线审核、网上报价加密解密等功能,在全国率先启用了基本药物评标、议标过程电子认证模式,解决了评标过程中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网络安全问题。
????招标完成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一次性完成采购全过程,实现招采合一,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记者最近在淄博市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在这个平台上,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库存一直到使用全过程的信息都一目了然,实时更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了信息共享。记者看到,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近一次下单是7月25日,采购了33种药品共9745.98元,“配送非常及时,在网上下单后,3天之内就送到了。”药房采购员孙冰说。
????据了解,基层医疗机构每月结算一次,把货款转到当地卫生局结算中心,当地卫生局汇总后转给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专用账户,由服务中心统一向药企支付,整个流程约需30个工作日。为确保省级集中支付顺利进行,在首次支付基本药物货款时,山东省还启用了财政垫付周转金,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向当地卫生部门按当年基本药物采购额的10%,预付一次性周转资金。
????据悉,第一批货款1706万元在招标后25个工作日内已经支付出去,大大缩短了药品回款期。截至7月26日,山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签订采购订单金额2.45亿元,实际到货金额2.06亿元,总到货率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