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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韦某,近日从驻所检察官手中接过400元汇款后,连声说没想到这笔生活费这么快就到了自己手里。
今年1月,韦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崇左市看守所,后因办案需要转押至宁明县看守所。韦某被羁押于崇左市看守所期间,其亲属邮寄400元生活费到那里。可崇左市看守所收到邮局汇款通知时,韦某已被转押到宁明县。
韦某家属见看守所长时间不把汇款转交韦某,怀疑钱款被公安干警侵吞,便通过设在宁明县看守所的检察信箱向检察机关反映。5月8日,宁明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崇左市检察院。经了解,这笔汇款仍在邮局,因韦某已不在崇左市看守所而没有被取出。于是,崇左市检察院协调看守所将钱款取出,并派专人送到韦某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