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茅台加贴“国酒”标初审获批遭质疑
汾酒:肯定会提出异议专家:最终通过可能性很小
长期以来以“国酒”身份进行宣传的贵州茅台,其实并没有取得“国酒茅台”商标。茅台公司十几年来一直在不遗余力地进行申请。
记者昨天从国家商标局官网获悉,近日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然而该消息一披露,立即在业内掀起轩然大波。
事件
“国酒”商标通过初审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了初审。“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4个注册号的商标使用类别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
国家商标局称,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资料显示,贵州茅台早在2001年9月13日就曾提出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迄今一共申请了9次,但此前一直未获成功。贵州茅台此种行为一直遭到同行的反对。曾有消费者和律师公开质疑,一直未拿到正规“牌照”的茅台却对外自我宣传“国酒茅台”为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