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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营改增”试点12月1日起正式启动。对于部分试点企业担心税负增加等问题,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通知》,对相关问题给予了解答。【点击观看全文】
“营改增”相关政策 |
天津国税部门在东丽区和大港区举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税企座谈会 |
“营改增”是目前社会、企业和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自今年12月1日起,本市交通运输业和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六个现代服务行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点击观看全文】
在代开发票方面,自12月1日起,交通运输、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七类项目代开发票由原地税局调整到国税局。【点击观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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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万户企业试点 |
记者从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天津市税务部门目前已完成“营改增”试点范围企业税收征管资料移交工作,初步认定的5.1万户试点企业预计减税11亿元。【点击观看全文】
本市税务部门目前已完成营改增试点范围企业税收征管资料移交工作,初步认定的5.1万户交通运输企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纳税人将陆续参加市国税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点击观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