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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同学重逢本是一件美事,但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河西区检察院日前对一起老同学重逢引发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经查,被告人刘某与顾某原系同学关系,被告人刘某在同学聚会上与顾某再次相遇后,编造某公司总经理身份、驾驶豪车,以成功人士面目与顾某交往,逐步获得了顾某的信任。后被告人刘某编造说资金暂时无法周转,承揽的北京昌平地铁电梯装潢项目需要缴纳3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此为由向顾某借款,先后骗取顾某人民币总计155万余元。刘某后来采取关闭通讯工具及藏匿方式逃避顾某向其索款。
被告人刘某被警方抓获后始终认罪态度恶劣,且未退赔受害人,公诉人通过细致的工作,查清了其犯罪事实。
检察官提示市民:擦亮双眼,切不可轻信他人,特别是莫被“熟人”光鲜外表蒙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