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犯罪嫌疑人酒后将一名烟酒店老板打成轻伤,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男,46岁,2014年5月的一天,李某酒后行至本市河东区某烟酒店,无故对烟酒店老板刘某进行辱骂,并用啤酒瓶将烟酒店的玻璃砸碎,后对刘某进行殴打,造成刘某左股骨轻伤。经群众报警,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