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4年12月9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
全会由区委常委会主持。区委书记宗国英作了讲话。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听取和讨论了宗国英受区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宗国英就《实施意见(讨论稿)》作了说明。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认真总结了依法治国的丰富实践、宝贵经验和巨大成就,全面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精辟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高屋建瓴,为我们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前进方向。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全会通过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委精神,自觉地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法治滨海建设的目标任务上来。
全会充分肯定区委二届二次全会以来区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区委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改革统领、创新驱动、转型调整、改善民生、党建保证”的总要求,团结带领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扩大对外开放迈出坚实步伐,城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发展成果及时惠及于民,民心民智民力得到广泛凝聚,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会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滨海,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秉持法律准绳,用好法治方式,推动执法更加严格高效、司法更加公正权威、全社会更加遵法守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滨海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坚强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目标任务是: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新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步发展,切实提高全区法治建设水平。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在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全会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滨海,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新区实际出发,确保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滨海,要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抓好全民普法守法,推进法治新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滨海,是事关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在贯彻中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区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法治同德治的关系、依法治区同依规治党的关系,坚持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和法治的力量推动工作,让法治化成为新区的鲜明特色和竞争优势。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滨海,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特别高,任务非常重,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地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重视宣传引导,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全会号召,治理新区、发展新区、繁荣新区,重在厉行法治。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滨海,为加快新区开发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尽早实现功能定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