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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台管信用:以新技术为基础 打破信息壁垒
主持人:建立“一个平台管信用”它的意义在哪些方面?
王军:意义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更好地提升政府管理效率性、有效性,更好地去催化社会自主性的成熟。过去政府各个部门的信息都是相对封闭的,所以在这个环节上出问题,并不影响其他环节,过去很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或者社会活动的人,往往利用制度的空子。现在政府之间把这个信息平台搭建起来了,这个信息壁垒被打破了,政府之间的信息相互共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过去之所以做不到,是因为没有那种技术支持,过去都是纸质办公,进行信息搜集和管理的能力有限。而现在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我们可以大容量、快捷、全方位把各种信息搜集起来进行相互利用,从而支撑我们这样一个信息平台。像以前北京的司机到天津违法了,回到北京他不会受处罚,现在不行了,因为信息平台打通了。现在,参与任何一项活动,可能影响你的社会声誉,像高院说的70多万“老赖”,对这些人以后就有可能不允许他们享受一些社会待遇,行为上有瑕疵的话,会影响你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些都会促使社会行为更加规范、更加成熟。因为强调社会自主空间,如果不成熟、不规范,这个社会秩序是不能建立起来的,也是不可能良好的。
张志红:像这样的一个平台管信用,是典型的以技术促管理、以技术促服务的方式。它通过信用平台的构建,从政府内部来讲的话,主要是打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内部信息的外部化,同时也实现了内部信息的共享、联网,对于政府内部之间相互加强相应的市场监管,会提供非常多的有益的管理线索。这是一方面,此外,我觉得更大的意义是它的外部效应,也就是说它减少了人们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从而减少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经营风险。政府会更多地去鼓励我们的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如果说你做得不是很好,或者说你一不小心犯个错,就会留下信用污点,而这样的信用污点,对于其他的投资人,或者你的合伙人来讲,在重新考虑跟你合作经营的过程中,会作为参考的因素。你的污点很多的时候,可能会不得不退出企业经营,所以它是从另外的方面去鼓励企业合法经营,降低目前这种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不规范或者隐蔽性的小违法现象。这对改善市场经营环境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推进。
主持人:那么在未来,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发挥一个平台管信用呢?从根本上改变的是什么呢?
王军:现在信息平台刚刚提出,各个部门在探索。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它还是一个覆盖性的问题,现在还仅仅是在个别领域、某一个方面,没有把社会全方位的信息平台沟通,信息壁垒还没有被完全打破,所以这个信息平台的作用还是很局限的。
另外,在信息平台的技术要素上,我们还比较落后。比方说公民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公信系统,现在假身份证有不少,我们这个系统很难起作用,有的人蓄意违法,用一些假的东西蒙混过关,你就很难对他产生强烈的杜绝作用。
这个信息系统的建立还要解决有些人蓄意违法的问题,对这类违法行为必须要严惩。有些人可能就是一时疏忽,偶然的一次错误,是不是一定要终身受这个牵连呢?这些具体的政策、规则怎么确立?包括个人隐私保护、企业隐私的保护问题,在规则上还需要进一步探讨,这些规则不解决好,很难进一步加快推进了。
张志红:我们今天谈的是天津的改革,但是仅有天津内部的改革,是无法全面发挥这个平台的作用的,我们呼吁有更多的地方政府,充分把自己内部的信息能够公开化,建立全国性的有效平台来共享信息,实现对市场风险的有利规避,我想这个是非常重要的。过去政府管市场的时候,总是告诉你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今天通过信息的公开,更希望是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居民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决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这方面应当说是天平发生了倾斜。